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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等七项违法行为,吉林农安农商银行被罚款近433万元

时间:03-14 来源: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:59

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等七项违法行为,吉林农安农商银行被罚款近433万元

3月13日,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:1.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;2.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3.违反清算管理规定;4.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;5.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;6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7.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,被给予警告,并处罚款432.747万元。因对以上违法行为负有责任,时任吉林农安农商银行渠道管理部总经理谭某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;时任吉林农安农商银行渠道管理部总经理张某和被警告并罚款6.75万元;时任吉林农安农商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于某艳被罚款2.2万元;时任吉林农安农商银行开安支行行长张某志被罚款2.2万元;时任吉林农安农商银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张某波被罚款1.1万元;时任吉林农安农商银行贷款审查审批部副总经理王某雷被罚款4万元;时任吉林农安农商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李某田被罚款4.28万元。(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官网)(来源:财经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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